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实施学校招生“阳光工程”,确保我校2018年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开、公正,现就参加我校2018年招生录取工作人员提出以下要求,并认真遵照执行:
1、严格遵守“30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维护高校招生公平公正。严格执行高校信息公开制度,认真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要求,及时公开有关信息,接受考生、学校和社会的监督。
2、认真学习掌握并严格执行国家及辽宁省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熟练掌握各项招生业务,尤其是网上录取的各项工作,提高工作水平和效率。
3、“内强素质、外塑形象”,对待考生及其家长既要讲究政策,又要热情服务,树立并维护学校招生队伍良好的群体形象。遇事不推诿、不拖拉,各组之间、各工作人员之间要相互支持和配合,团结一致,按时、保质完成任务。
4、严格遵守考勤制度,不擅自脱离岗位。一切行动听指挥,严格按工作程序办事。
5、招生录取工作人员应严守招生录取工作纪律,不得擅自传播未公开发布的录取信息,应自觉维护招生场所的正常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