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学校2018年招生录取工作有序、规范、高效、顺畅,进一步打造阳光、公平、公正的招生录取工作环境,圆满完成计算机远程录取任务,对我校2018招生录取场所管理做如下规定:
1、招生录取工作场所实行封闭式管理,禁止非招生工作人员进入工作现场。
2、全体工作人员在招生录取期间不准擅自离岗,个别特殊情况须经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批准。
3、来访咨询人员一律登记并由指定人员接待,但不得进入招生录取现场。
4、涉及招生录取工作相关的校外有关单位同志,无特殊情况不得进入录取现场,有关工作在招生办公室完成对接。
5、在预录取状态下,非现场工作人员人不得进入现场,现场工作人员不得查询、传播预录取信息。
6、对于干扰招生录取工作,违反政策、规定和纪律者,要立即停止其工作;情节严重的,由保卫、监察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