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信息资讯|特色培养|院系专业|网上预报名|联系我们|学校首页
信息资讯

 

首页>信息资讯>招生章程>正文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2024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 

学校全称:辽宁石油化工大学,英文名称:Liaoning Petrochemical University

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丹东路西段1号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

校园占地面积125.88862万平方米(约合1887.4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5.7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12平方米;生师比17.9;专任教师1029人,其中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94.5%;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9.7%;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7971.9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8417.8元;图书156.2万册,生均图书75.8册。(办学条件数据以2023年基层统计报表数据为准)

住宿条件:2024级新生宿舍标准设置2人间、4人间,以4人间为主体。宿舍分配方案:2024级新生入学采取学校集中统一分配。

 

二、招生计划安排

学校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数量和生源质量等因素,经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确定各学科门类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招生计划专业分布向经济社会发展亟需的一流特色学科和重点支持的学科倾斜。

英语专业要求考生外语考试语种为英语,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石油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三分之一课程全英文授课,非英语语种慎报;其他专业不限制语种。

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高校招生计划要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习年限

 1(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科类2(高考综合

改革省份)

授予学位门类

学费

(元/年/生)

 

020301K

4

3-6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

学科类兼招

经济学

5200

 

040203

社会体育指

4

3-6

体育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

学科类兼招

育学

4800

 

050201

英语

4

3-6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

学科类兼招

文学

4800

 

050202

4

3-6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

学科类兼招

文学

4800

 

070101

学与

4

3-6

理工

物理学科类

理学

5200

 

070202

用物理学

4

3-6

理工

物理学科类

理学

5200

 

070302

用化学

4

3-6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080202

机械设制造及其自动化

4

3-6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080203

材料制工

4

3-6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10 

080206

程装备制工

4

3-6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11 

080206

程装备制工

4

3-6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卓越计划班

12 

080301

与仪器

4

3-6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13 

080403

材料化学

4

3-6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14 

080405

金属材料

4

3-6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15 

080407

高分子材料与工

4

3-6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16 

080407

高分子材料与工

4

3-6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卓越计划班

17 

080408

材料与工

4

3-6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18 

080501

与动力工

4

3-6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19 

080601

气工及其自动化

4

3-6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20 

080703

通信工

4

3-6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21 

080801

自动化

4

3-6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22 

080801

自动化

4

3-6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卓越计划班

23 

080901

计算学与技

4

3-6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24 

080902

4

3-6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25 

081001

土木工

4

3-6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26 

081003

给排水学与工

4

3-6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27 

081005T

城市地下空

4

3-6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28 

081301

化学工与工艺

4

3-6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29 

081301

化学工与工艺

4

3-6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卓越计划班

30 

080601H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4

3-6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35000

中外合作办学

31 

081304T

化学工

4

3-6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32 

081306T

化工安全工程

4

3-6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33 

081501

矿工

4

3-6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34 

081502

石油工

4

3-6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35 

081504

油气运工

4

3-6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36 

081504

油气运工

4

3-6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卓越计划班

37 

082502

4

3-6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38 

082901

4

3-6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39 

120103

程管

4

3-6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40 

120201K

商管

4

3-6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

学科类兼招

理学

5200

 

41 

120203K

4

3-6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

学科类兼招

理学

5200

 

42 

120601

物流

4

3-6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

学科类兼招

理学

5200

 

43 

130310

动画

4

3-6

艺术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

学科类兼招

10000

 

44 

130504

产品

4

3-6

艺术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

学科类兼招

10000

 

45 

080213T

智能制造工程

4

3-6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46 

080803T

机器人工程

4

3-6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47 

081506T

海洋油气工程

4

3-6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48 

120108T

大数据管理与应用

4

3-6

理工

物理学科类

管理学

5200

 

49 

080717T

人工智能

4

3-6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50 

082504

环境生态工程

4

3-6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51 

081308T

精细化工

4

3-6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52 

120703T

质量管理工程

4

3-6

理工

物理学科类

管理学

5200

 

53 

081502H

石油工程

4

3-6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35000

中外合作办学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普通高校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费情况

1.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住宿费最高标准为1200 元/学年人。按实际入住房间标准收取。

2.学费和住宿费退费办法

按照辽教发[2006]76 号文件执行。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1)国家奖学金:中央政府出资设立,每学年评定一次,奖金额度为每人8000元,颁发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2)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出资设立,每学年评定一次,奖金额度为每人8000元,颁发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3)中国石油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奖金额度为每人6000元。

4)勤奋奖学金:学校出资设立,每学年评定一次,一等奖学金为每人1500元,二等奖学金为每人1000元。

5)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大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奖金额度为每人5000元,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6)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大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助学金额度为一等每人4400元,二等每人2750元。

7)社会奖学金:由政府、学校以外的社会各界面向在校大学生在高校设立的奖学金。包括王涛英才奖学金、金凯化工奖学金、新宙邦奖学金、粤港澳海南校友英才奖学金。

8)社会助学金:由政府、学校以外的社会各界捐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助学金。包括新宙邦助学金、金凯化工定向助学金。

9)国家助学贷款:具体事宜请咨询学生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

10)勤工助学:为家庭经济困难且学有余力的在籍学生提供若干勤工助学岗位,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同时获得一定实践经验。

11)临时困难补助:视情况按有关规定发放。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

经教育部批准,我校与俄罗斯乌法国立石油技术大学合作举办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本科教育项目、与俄罗斯乌赫塔国立技术大学合作举办石油工程专业本科教育项目(下称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制4年,在本校同批次录取。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生入学后不允许调入其它专业。达到我校毕业要求者颁发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我校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其中与俄罗斯乌法国立石油技术大学合作举办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本科教育项目学生符合申请签证条件并经考试合格者,在符合俄罗斯乌法国立石油技术大学入学条件前提下,自愿申请办理在第三学年赴俄罗斯乌法国立石油技术大学学习(2+1+1)。符合该校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俄罗斯乌法国立石油技术大学学士学位。达到我校毕业要求者颁发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我校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与俄罗斯乌赫塔国立技术大学合作举办石油工程专业本科教育项目,达到我校毕业要求者颁发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我校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七、录取办法

1.投档比例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学校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

英语专业要求考生外语考试语种为英语,且英语单科成绩大于等于90分;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石油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收有专业志愿考生。

实行高考改革省份,各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以各省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学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辽宁省2024年实行“3+1+2”模式新高考,高校(专业)须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的规定。学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项目,不执行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普通类

依据“分数优先”原则录取,无专业级差。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按照高考总成绩(高考文化课总成绩与政策性照顾分值的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含专业服从志愿)录取,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当考生高考总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高考总成绩等因素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做退档处理。

考生高考总成绩(高考文化课总成绩与政策性照顾分值的总和)相同时,在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文科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理科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3+3”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3+1+2”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物理类、历史类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

按照以上规则排序后,若仍相同,则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录取。

2)艺术类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文化课总分×100×6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40%”形成的综合成绩,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到低顺次录取。

同分考生的排序规则,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若生源省份招生考试机构未明确要求的,我校规定如下: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课成绩、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按照以上规则排序后,若仍相同,则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录取。

3)体育类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7.5+专业课成绩”形成的综合成绩,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到低顺次录取。

同分考生的排序规则,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若生源省份招生考试机构未明确要求的,我校规定如下: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课成绩、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按照以上规则排序后,若仍相同,则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录取。

4)少数民族预科班

少数民族预科班只招收少数民族,录取时不分专业,完成预科阶段学习后,学校根据预科阶段的综合成绩,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结合学生的专业志愿情况分配专业。少数民族预科班录取同分排序规则参照普通类执行。

5)特殊类型招生提示

2024年辽宁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辽宁省高校专项计划),安排在普通类本科批次录取,按照辽宁省招生工作有关规定执行。

6)违规考生处理

入学后,经复查有违反国家、省招生政策规定或舞弊行为及身体条件不符合有关规定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网址:http://www.lnpu.edu.cn 

电话:024-56865000 

传真:024-56865007; 

通讯地址: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丹东路西段一号; 

邮编:113001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   

          2024年4月22日

关闭窗口

 

地址: 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丹东路西段1号 邮编: 113001

电话: 024-56865000 传真: 024-56865007

Email:zs6865000@163.com

Copyright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

招生网手机版 招生办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