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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石油化工大学2024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一、学校自然情况

学校全称: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

Liaoning Petrochemical University

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丹东路西段一号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

校园占地面积125.9万平方米(约合1887.4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4.8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11.3平方米;生师比17.1;专任教师1052人,其中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94.5%;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5.3%;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5987.5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6767.2元;图书153.7万册,生均图书71.6册。办学条件数据以2022年基层统计报表数据为准。

二、艺术类招生计划说明

学校根据艺术类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数量和生源质量等因素,经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确定艺术类专业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学校不设置预留计划。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主管部门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艺术类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

专业代码

艺术类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1(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科类2(采用“3+1+2”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授予学位门类

学费

(元/年•生)

1

130310

动画

4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

艺术学

10000

2

130504

产品设计

4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

艺术学

10000

四、颁发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普通高校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费情况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住宿费最高 1200 元/学年•人。按实际住宿标准收取。

2.学费和住宿费退费办法

按照辽教发[2006]76 号文件执行退费。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扶贫助学的具体措施

1)国家奖学金:中央政府出资设立,每学年评定一次,奖金额度为每人 8000 元,颁发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2)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出资设立,每学年评定一次,奖金额度为每人 8000 元,颁发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3)中国石油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奖金额度为每人6000 元。

4)勤奋奖学金:学校出资设立,每学年评定一次,一等奖学金为每人 1500 元,二等奖学金为每人 1000 元。

5)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出资设立,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大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奖金额度为每人 5000 元,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6)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大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助学金额度为一等每人 4400 元,二等每人 2750 元。

7)国家助学贷款:按有关规定办理。

8)勤工助学:为家庭经济困难且学有余力的在籍学生提供若干勤工助学岗位,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同时获得一定实践经验。

9)临时困难补助:视情况按有关规定发放。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说明

无。

七、录取办法说明

1.辽宁石油化工大学艺术类专业录取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产品设计、动画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为:不提科目要求。

产品设计、动画专业,在辽宁省对应的省级统考科类为:美术与设计类。

在辽宁省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2.录取原则及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6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40%” 形成的综合成绩,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到低顺次录取,其中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同分考生的排序规则,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

3.校考及非艺术学门类专业要求

无。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学校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规定。

5.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6.违规考生处理:入学后,经复查有违反国家、省招生政策规定或舞弊行为及身体条件不符合有关规定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网址:http://www.lnpu.edu.cn;

电话:024-56865000; 传真:024-56865007;

通讯地址: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丹东路西段一号;

邮编:11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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